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青州鑫康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物基材料加工項目設備調試時間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生物基材料加工項目;
建設單位:青州鑫康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竣工時間:2025年7月1日。
調試時間: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山東省濰坊市青州市經濟開發區智能制造產業園內,購置智能制造產業園廠房,占地面積2500平方米(合3.75畝),購置攪拌罐、層析柱、壓濾機、壓榨機、制冷機等設備,整個生產全在密閉低溫環境下完成,原材料采取低溫或冷凍方式進廠加工。項目建設完成后,可達到年產尿激酶粗品6噸、烏司他丁粗品10噸;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粗品1.3噸和尿促性素粗品1噸的生產能力。
2025年3月19日,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壽光分局對濰坊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的《青州鑫康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物基材料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批復(青環審字〔2025〕49號)。
建設單位:青州鑫康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